转发住房城乡扶植部办公厅对于做好打消扶植工程企业天资和小我执业资历初审事变后续跟尾任务的告诉
宣布时候:2016-07-20
建办市[2016]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扶植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计划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于第二批打消152项中间指定处所实行行政审批事变的决议》(国发〔2016〕9号),做好打消省级住房城乡扶植部分对我部担任审批的修建业、工程监理、扶植工程勘测设想等企业天资和工程扶植名目投标代办署理机构资历,和勘测设想注册工程师、注册制作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小我执业资历(以下简称企业天资和小我执业资历)初审事变的后续跟尾任务,现将有关事变告诉以下:
一、我部将根据国发[2016]9号文件请求,构造订正相干部分规章和标准性文件,点窜企业天资和小我执业资历初审的相干划定。
二、各省级住房城乡扶植主管部分不再对企业天资和小我执业资历事变出具初审定见。为保障企业天资和小我执业资历审批任务的一般展开,便利办事行政允许请求人,在相干部分规章和标准性文件订正颁发之前,请各省级住房城乡扶植主管部分持续受理企业天资和小我执业资历报告资料;对报告资料齐备的,持续根据现有报告路子报送我部。
三、修建业企业换证和扶植工程企业天资资历持续任务仍按《住房城乡扶植部办公厅对于换发新版修建业企业天资证书的告诉》(建办市函[2015]870号)和《住房城乡扶植部对于扶植工程企业天资资历持续检查有关题目的告诉》(建市[2013]106号)划定履行。
中华国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扶植部办公厅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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